7.10.2009

【媒體】當內容不再稱王 媒體該如何生存?

作者 : 那福忠 更新時間 : 2009/07/09 18:53:53

http://www.brain.com.tw/News/RealNewsContent.aspx?ID=12826

所有的媒體經營者都認同的「內容為王」,擁有大量文字、圖片、影視等第一手資訊,為何仍在利潤邊緣掙扎求生?有些媒體企圖轉型,例如時代雜誌和美國線上的合併,最終仍宣告破局。當內容不再稱王,還能如何自保?
蘋果以iTune 的龐大通路,說服了內容提供者提供音樂內容。sxc.hu by LazySunday
(Brain.com 2009-07-10)「內容是王」(Content is king)已是消費者耳熟能詳的語句。擁有大量文字、圖畫、影視的媒體,現在應該乘著成功的波浪,享受著帝王的榮華富貴。只是現在我們所看到的國王,卻是 十分落魄,雖然擁有各類內容的媒體,但仍然在利潤邊緣掙扎著以求自保;或進一步裁員縮編、機構重組,甚至結束營運。為什麼有這樣的情況發生?「內容」為什 麼到現在還沒有登上寶座?或者是內容本來就登不上寶座?資深出版印刷顧問 Joe Webb 博士最近撰文,來解說這個現象。

  他說,媒體共同遇到的現象,是網路無法製造足以維持營運的利潤。連時代雜誌的老闆也比喻,如果一個訂閱一年雜誌版的讀者價值100美元(約新台幣 3,299元),一個訂閱網路版的讀者僅價值5美元(約新台幣165元)。換句話說,企業需要有20倍訂閱網路版的讀者,才能有相同的營收回報。當然雜誌 版與網版的財務換算因時地而異,這個比喻未必恰當,但大家的思路則趨向一致。

  另一方面,「網路」其實不如想像中的帶刺難走,例如廣告營收眾多、和訪客眾多的網站,如 Google、Yahoo!、MSN、eBay等,雖然並沒有提出稱王的想法,卻實實在在享受著帝王般的富有和權柄。Yahoo! 一度構想踏入「內容」的生意,僅為此開了一次股東會,就導致執行長楊志遠辭職。而Google不產製內容,卻有能力讓網友取得其他網站的內容,這股能量吸 引了大批小廣告加入,收費不高,但他們卻因積少成多而致富。

  Joe Webb
列舉一個想要跨足「內容」的失敗案例:時代華納(Time-Warner)與美國線上 AOL (America Online)的舉世大合併。時代華納是一個超級媒體巨人,光是時代雜誌集團旗下幾十種雜誌的廣告,就一度占了全美雜誌的五分之一;再加上唱片、有線電視 新聞網 CNN、家庭電影院 HBO、以及華納兄弟電影製作的內容,多樣性和豐富度幾乎無人能比。AOL 也是當時的網路界巨人,他們擁有2,500萬的龐大訂戶群(現在約 800 萬),與時代華納結合,正好建構成一個跨媒體的王國。只是,這個帝王的美夢最後卻成空。

  時代華納與美國線上跨媒體的數位轉型,並不順利。直到今天,時代雜誌的記者們仍在數位邊緣掙扎。時代雜誌總編輯 Rick Stengel 最近在會議上對記者說,他懷疑仍有些人把供稿給 Time.com 當作額外的義務,而不當作是自己的本分專業。時代在變,他們也要跟著改變。除了記者抗拒數位化之外,企業內部也產生許多難解的問題,像是表演者合約涉及的法律問題、與業界的配合、企業原有保護的傳統結構等,都使得跨媒體數位轉型極度困難。

  而想要讓跨媒體的轉型成功,「時機」也十分重要。由於數位內容需要依靠網路高速傳送,才能發揮效益。但當時的寬頻才剛剛萌芽,僅有少數人安裝,即使有 再好的內容,也無法傳送到每個消費者手上。但寬頻並不是失敗的主因,是因為時代華納和美國線上的主要高層,決定放棄追求跨媒體的機會,使的這個龐大企業僅 是各個獨立媒體的匯集,不成為相互連接的系統。兩大巨人在 2000 年 1 月提出合併,企業名稱改為「AOL Time-Warner」,股票交易代號也改為 AOL;但在2003 年 9 月,企業名稱恢復為 Time-Warner,股票交易代號也改為 TWX,宣布解散。

  看了上述的失敗案例後,你可能會問,到底要選擇什麼樣的「內容」,才能成功轉型?這個難度頗高的挑戰,讓蘋果公司做到了。蘋果生產的 iPod 和 iTune ,讓內容提供者願意和他們合作,且透過使用者的下載,迅速走紅。長久以來,音樂界想盡辦法遏止數位音樂盜版,並欲走法律途徑控告盜版的青少年與家長。蘋果 公司和 Google 相同,除了軟硬體之外不擁有任何內容,卻能說服音樂界放棄版權管理,以少許的費用加諸下載的數位音樂,用 iTune 的龐大通路,說服了內容提供者。

  Joe Web
博士觀察這些失敗和成功案例之後,下了一個結論:內容不是王,通路才是王。內容僅是公主與王子,沒有王子與公主固然不能成為帝王家庭,但沒有通路,內容根本不存在。

7.09.2009

【調查報告】拒當敗犬!黃金單身女力行享樂生活

作者 : 星傳媒體 更新時間 : 2009/07/08 18:45:20
誰說單身就是敗犬?這群30~34歲未婚的台灣女性,她們獨立自主、過著多采多姿的生活,與其稱她們做「敗犬」,倒不如叫她們「黃金單身女郎」。她們平常的媒體使用習慣是什麼,要透過哪些管道才能快速了解她們?

30~34歲的台灣女性不當敗犬,要用多變生活化身黃金單身女郎。sxc.hu by vassiliki
(Brain.com 2009-07-09)台灣偶像劇「敗犬女王」播出後,在年過30歲而未婚的女性身上打了聚光燈。這些人可能是隱沒在你週遭的女同事或女性朋友,她們看似陌生卻熟悉的面貌,在電視螢幕上被放大呈現出來,蔚為熱門話題。

  觀察尼爾森在2008年生活型態大調查中有關30~44歲未婚女性的資料,她們有著獨立自主、多采多姿的生活型態。與其被說是「敗犬」,不如叫她們做「黃金單身女郎」。

  這群「黃金單身女郎」主要是年過30而未婚者,在30~44歲女性中較有17.4%,約有48萬人;近六成年齡在30~34歲之間、居住在都會區。多數擁有大學以上教育程度(69%, index =193)。她們多為享樂秀異族(27%)與品味菁英族(22%)為主要組成。(註)

努力工作、自給自足
 
  這群人絕大多數都有工作(86%, index=138),且工作時數比全體30~44歲的女性長,週間平均工作7.32小時,為全體30~44歲女性(5.32小時)的1.38倍。她們擁有豐厚的個人月收入,平均個人月收入為新台幣30,628元,是全體30~44歲女性(新台幣24,290元)的1.26倍。

力行享樂生活

   她們的休閒活動以不消耗體力為主的享樂類型居多。與一般30~44歲女性相同,最多單身女郎從事的活動是閱讀書報雜誌、聽音樂、逛街/購物/逛書店。哪些娛樂她們特別捨得消費?是看電影、KTV、美容沙龍三溫暖泡溫泉、上健身房。(表1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網路是接近黃金單身女郎的捷徑

  單身女郎的媒體使用習慣是喜歡接觸多元媒體,幾乎全數昨天都看了電視節目、七成昨日上過網。她們閱讀各類雜誌的比例也稍高於全體30~44歲女性。(表2)



  另外,網路是接近單身女郎的捷徑,她們在網路上交友、找樂子,透過使用網路讓生活更便利。(表3)



















小結

  30~44歲單身女郎和全體30~44歲女性相比,更有為自己消費的意願和經濟實力。她們透過多樣化的享樂型休閒娛樂,補償平日工作的辛勞。網路是和她們溝通的重要媒體。她們絕不是一般人刻板印象中,對電子科技一竅不通的中年婦女,反而非常熟習利用網路蒐集資訊、經營人際關係、便利生活與娛樂。(資料來源:星傳媒體月刊第38期「敗犬?還是黃金單身女郎?」)

註1:尼爾森依2008年1~6月受訪民眾生活型態區分為六個族群,特性分述如下。
  1.享樂秀異族:單身、個性活潑外向、熱衷追求流行和名牌,強調個人外顯品味及與眾不同風格的展現,喜愛消費及消費時的體驗氛圍。

  2.品味菁英族:主要是中產階級、受過良好教育的高知識份子,擁有高消費能力且注重財富規畫管理,講究自我品味,個性積極自信,重視家庭及有質感的生活品質。

  3.平凡普羅族:重視家庭,以工作者居多,且多是家中的經濟來源,不追求流行、消費活力較低。

  4.數位繭居族:以男性居多,喜愛且高度投入網路世界及活動,擅長使用數位工具,易受廣告與媒體的影響。

  5.精明持家族:以女性及已婚者居多,個性謹慎小心,以理性且精打細算的方式進行消費購物,照顧家人,較少使用數位媒體與數位工具。

  6.傳統守舊族:年齡較長,教育程度偏低,以退休、無工作及家庭主婦的比例較高,大多不是家中的經濟來源者,不喜歡追求流行、不擅長使用新興電子科技產品,也較不願意接受新事物。

7.02.2009

【經營管理】 最合理的經營原則,卻是破壞性創新的殺手

本文轉載自 經理人月刊55期

對市場既有的成功企業而言,努力工作、培養智慧、積極投資、傾聽客戶、把事情做得更好……這些過去擅長的經營原則,是解決延續性科技的最好方式,但在面對破壞性創新時,卻毫無效用。

回到8年前2月的那個午後,家庭工廠起家的美利達,徘徊在品牌與代工抉擇的十字路口,卻大膽地決定從台灣彰化大村走向國際。此後,台灣少了一家默默無名的代工廠;世界卻多了一個熠熠發亮的自行車品牌。在《創新的兩難》(The Innovator's Dilemma)前言中,克雷頓‧克里斯汀生(Clayton Christensen)開宗明義便表示他研究創新的目的,是為了解答一個存在已久的疑惑──為何許多表現優異的公司,在遭遇新市場、新科技的衝擊時,往往失去原有的領導地位?

西爾斯百貨(Sears)連續數十年被視為全球管理績效最優異的企業之一,甚至影響了供應鏈管理、品牌管理的理論發展,卻不敵沃爾瑪(Wal-Mart)低價的創新經營模式;更有如迪吉多電腦(Digital)、全錄(Xerox)……等名噪一時的企業,明明擁有最優秀的管理團隊、最豐富的資源,卻依舊無法跨越破壞性創新的門檻?

在研究各個產業科技開發與商業化的過程後,克里斯汀生發現,表現優異的市場在位者,並非不了解先行者優勢的重要,也不是沒能力創新,反而有許多破壞性科技是由在位者首創;只不過,在位者無法把科技化為產品/服務,最後只好任由新進者占據先行者優勢,黯然退出市場。

市場在位者為何空有技術卻無法創新?克里斯汀生提出「價值網絡」(value network)與「資源、流程、價值架構」的理論,分別由「企業外部環境限制」,以及「企業內部資源分配流程」兩個角度解釋這樣的現象。

價值網絡:限制轉往低階發展

所謂「價值網絡」,指的是企業所屬的環境背景。克里斯汀生說明,市場上的每家企業並非單獨存在,而是鑲嵌在價值網絡中;每一家廠商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,建立成本結構與作業流程,與供應商、通路商合作,並以有利可圖的方式滿足顧客需求。不同的價值網絡,除了對產品屬性的認知不同(例如跑車重視性能、房車重視省油)外,成本結構也不盡相同。

用白話說,便是「價值網絡」決定了一家企業賺錢的方式,也決定它應該重視哪些客戶、為客戶提供什麼樣的產品服務,以及能花多少成本解決顧客需求。所有在價值網絡裡成功的廠商(即在位者),都必須發展出獨特的能力,從研究、開發、行銷、行政各方面的成本,都能適應自身所處的環境背景。

企業若要發動破壞性創新,最好把眼光瞄準低階市場,或尚未發現的新市場。但偏偏每個價值網絡中,都存在著一股力量,把企業「推」進高階市場、限制企業往低階轉進。究其原因,主要在於高階和低階市場的「規模」和「成本結構」有所不同。

舉例來說,克里斯汀生在《創新的兩難》中曾統計,高、中、低階硬碟廠商的毛利約為60%、40%、25%,相對地,高、中、低階廠商的成本也必須符合毛利結構。

一家公司若在中階硬碟市場站穩腳步,開始想提高獲利,第一個考量絕對是轉向高階市場。除了能賺60%的毛利,中階廠的成本也比高階廠更有競爭力;若轉進低階市場,就必須和成本結構符合25%毛利的廠商競爭。因此,企業最合理的選擇,是把研發資源集中在較目前更高階的產品上,如此不但可提升營收,也不會為企業帶來降低成本的痛苦。

在現實世界裡,類似的例子很多,比如豐田(Toyota)在房車市場成功後,便利用成本優勢推出凌志(Lexus)品牌,與高階的賓士(Benz)、寶馬(BMW)競爭,而非轉往低成本、低獲利低階市場,和中國吉利汽車競爭。

「價值網絡」往高階市場的推力,對市場在位者來說,是破壞性創新的第一個阻力。

資源分配流程:抑制創新的機會

在《創新者的解答》(The Innovator's Solution)中,克里斯汀生把組織能力拆解為資源(resource)、流程(process)與價值(values)3種,稱為RPV架構。

其中資源指的是組織可以購買或出售、建立或摧毀、雇用或開除的資產,例如人力、現金、技術等。流程則是把資源轉變成產品/服務時,用於互動、溝通、協調、決策的模式,包括開發計畫、製造方式、市場研究等。而價值是組織的行事標準,組織價值會影響資源分配的優先順序、決定哪一個顧客較重要、判斷產品是否具發展潛力等。

RPV架構認為,當企業面臨一項機會時,如果擁有必要的資源,組織流程也能支援必須進行的任務,並且在價值主張中得到資源分配的優先權,就能成功掌握這項機會。

由於市場在位者的RPV架構,幾乎都將資源導向延續性創新,組織流程也擅長於延續性創新,致使破壞性創新的機會便難以得到資源與支援,這就是「明知道卻做不到」的創新兩難。

優秀的管理團隊絕對有能力開發出破壞性科技,但當市場數據不存在、無法估計獲利和成本、做不出財務預測的破壞性創新專案,與其他研發計畫放在一起評估,通常只能分配到很少資源。成功的企業都擅於市場調查、財務計畫等延續性創新的技巧,但這些技巧應用到破壞性創新的市場中,卻註定要失敗。

克里斯汀生說,對市場既有的成功企業而言,破壞性創新的兩難在於「努力工作、培養智慧、積極投資、傾聽客戶……這些經營原則是解決延續性科技的最好方式,但在面對破壞性科技時卻毫無效用。」市場新進者沒有價值網絡的限制、也沒有RPV架構的包袱,因此總能在破壞性創新的領域勝出。